8月3日,南部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杨某东通过网络先后18次向他人销售口服性保健品“黄秋葵”等,收取价款4538元。2018年6月21日,杨某东通过网络向他人销售口服性保健品“德国黑金刚”,收取价款1600元。 2018年8月15日,公安机关在杨某东位于南部县嘉陵路某住处查获“精品伟哥”等31种性保健品共计37142粒;在杨某东位于南部县迎宾大道某住处查获“德国黑金刚”等27种性保健品共计50815粒。 经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鉴定,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