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全国服务热线

029-88221162 / 17792739308

标题
更多
标题
更多
标题
更多
标题
更多
标题
更多
标题
更多

新闻动态




首页 >> 新闻资讯 >>行业动态 >> 再改革!预包装食品由许可改为备案
详细内容

再改革!预包装食品由许可改为备案

时间:2021-08-06     
文章内容

  日前,青田县实行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制,今后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无需取得许可,只需在全程电子化平台备案即可。
  “以前,想卖些零食非常繁琐,要办营业执照、食品证,跑很多次,填很多张表格。现在改革了,只需在手机上操作一下,就能卖食品了,比以前方便多了。”在油竹街道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周先生如是说。
  预包装食品备案
  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制。今后,经营者不再需要取得许可,只需在电子化平台填写多证合一信息,在登记注册时一并办理备案手续。食品经营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经营场所地址等数据由系统自动采集,无需经营者填写,大幅度提高了办事效率,节约了群众的办事成本。
  问
  什么是预包装食品?
  答
  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通俗来说,在包装完成后即具有确定的量值,且量值统一。
  问
  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有什么区别呢?
  答
  举例来说,如果某企业将其产品进行了包装,并且称量后标注了净含量,但这些净含量是不统一的,有0.5kg,也有0.6kg或者0.7kg,那么它们不是预包装食品,而是散装食品。

  问
  有什么特殊情况不能申办的吗?
  答
  属于特殊食品的预包装食品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该如何申请办理?
  #01
  在“经营范围选择”阶段,选择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02
  在“多证合一”阶段,勾选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并完善内容即可。

文章来源:青田市场监管微信号



标题
更多

联系我们

扫码关注公众号

扫码进入检测商城

技术支持: 无限互联 | 管理登录
seo seo